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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1806 名干部受到不实举报,已澄清正名


(资料图)

据《辽宁日报》9 月 8 日报道,今年 7 月中旬,铁岭开原市纪委监委多次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反映工业园区某局局长以安全检查的名义向企业 " 吃拿卡要 ",每次检查都要停产整顿半天。开原市纪委监委迅速启动调查程序,经过认真核查,认定此举报属于不实举报。为消除负面影响,开原市纪委监委及时以书面方式为这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今年以来,辽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惩治 " 微腐败 " 工作中,已为 1806 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干事创业者敢于担当作为,体现了组织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鲜明导向。

辽宁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反腐败工作不断走向深入,有些群众愿意把解不开的 " 心结 "、办不成的 " 难题 " 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举报,但其中也不乏一些不实举报甚至诬告陷害行为。对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必须精准有力处置,坚持正本溯源,还原事实本来面目,做好澄清正名工作,打消干部思想顾虑,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今年 5 月,辽宁省委制定出台《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实施意见》,亮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态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联动协调协作,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进行查办,精准甄别不实举报特别是涉嫌诬告陷害行为,在追究诬告陷害实施者的同时,追究隐匿幕后的组织者、操纵者,以 " 零容忍 " 的态度一案双查,一查到底。

不久前,朝阳凌源市纪委监委查明被匿名举报的公安系统某干部 " 受贿、违反生活纪律等问题 " 不实,对捏造事实、指使他人举报的两名诬告陷害人严肃处理,给予两人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并为被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

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与澄清正名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沟通,推动做好澄清正名对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对接,及时通报澄清正名工作情况,探索建立跟踪回访机制,让受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专心干事创业,努力营造积极向上、激励担当的浓厚氛围,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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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8 月 30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评论文章《对诬告陷害零容忍》。

文章称,诬告陷害不仅令好干部蒙受不白之冤,也浪费了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程序处理信访举报件的工作资源,破坏了所在地区、行业、领域的政治生态。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只有让诬告者碰了钉子、挨了板子、付出代价,才能形成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正向氛围。

" 事实上,诬告陷害更触碰了纪法底线。从纪法层面看,恶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不论针对单位还是个人,都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都对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从社会层面看,诬告陷害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其行为不仅扰乱信访举报秩序,破坏党风政风,带坏社风民风,也扭曲社会价值导向,对持续净化的政治生态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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