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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樊城区:司法建议开“良方” 力促双赢多赢共赢


(资料图片)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黄耀晗)近年来,物业服务纠纷逐年增多,审理中双方当事人虽争议金额不大,但相互之间抵触情绪较强。连日来,笔者从樊城区法院获悉,该院通过在庭审后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积极调解双方矛盾,力促物业和业主多赢共赢。

2022年,樊城区法院受理了某小区物业公司的起诉,物业公司要求法院判令10余户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交纳物业费。

案件虽然不大,却因“涉众”关系着社会稳定,柿铺法庭法官实地走访了案涉小区,重点查看了业主意见较多的卫生环境、安保以及管理收费等情况,经过先后与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代表沟通交流,法官发现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确实存在一定瑕疵,这是多数被告拒交物业费的根本原因。另外,业主对物业公司常常有不合理的期待和要求也加剧了双方的矛盾。

找准了症结,法官当即开展调解,告知双方良好的小区环境需要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维护,双方应当相互体谅,物业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全面履行管理和服务的义务,虚心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业主也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物业费,有意见和建议应当采用合理的方式与物业公司加强交流,拒交物业费属违约行为,不仅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物业公司改进工作也有弊无利。法官并对实地调研发现的物业公司存在的服务瑕疵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不久后,物业公司及时采取了整改措施,多数业主也主动交纳了物业费,对业主仍然拒交物业费案件,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

案件审结后,为长效化规范该小区物业管理,使居民拥有良好的居住环境,也为物业公司在与业主和谐共处的前提下能够良性发展,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樊城区法院向该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一是建议加强日常安保巡查。积极推进业主门禁卡升级修复,切实把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二是建议对电梯加强巡视和维保,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注重电梯的日常维保,切勿等出现重大问题再报修,同时加快电梯维修工作的进度;三是建议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标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日常维护管理,全方位为业主居住和出行提供便利;四是建议做好小区公共收益的公示工作。明确自身职责,对服务标准进行公开,做到服务和收费标准透明,做到定期对小区的公共收益公示公开;五是建议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及时了解业主的实际需求,积极回应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为小区业主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居住体验,构建和谐的物业关系。

司法建议发出后,得到了相关物业公司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该公司对法官促进企业良性发展、改善物业和业主关系的努力表达了深深谢意,对司法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予以认可,并表示在今后的物业服务工作中会规范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量标准,切实改善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努力构建和谐、文明、诚信、友善的物业服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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